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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验交通律师代理_有经验法律服务-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

  • 产品名称:交通律师
  • 产品价格:面议
  • 产品数量:1
  • 保质/修期:1
  • 保质/修期单位:
  • 更新日期:2019-09-24
产品说明

交通律师,就是擅长打各种疑难交通事故赔偿的专业律师。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关键证据就是交通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北京交通律师委托_专业法律服务-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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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大瀚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律师北京杨健律师,长期从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能胜任各种疑难交通事故纠纷,选择杨律师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有人认为,不请律师,自己去打效果一样的观点是错误的。

    下面就有这样一个当事人自己去打官司,合理请求被法院驳回的真实案例。

     2009年2月,来自河北的刘先生在北京旅游期间被周某驾驶的汽车撞伤。刘先生的家人多次有求与周某和解,周某推脱说我先付医药费,等刘先生康复了在一起算,因刘先生伤情较重,家人忙于照顾刘先生,有经验交通律师代理,国贸法律服务团队,有经验交通律师代理,北京法律服务委托,加上周某前期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有经验交通律师代理,北京法律服务,和解的问题就被搁置了。2009年4月,刘先生出院后回河北的家中休养,与周某联系赔偿问题,周某表示现在手里没钱,希望刘先生宽限几天再谈。此后再与周某联系,周某均找各种理由推脱。由于一直忙于工作,直到2010年6月,刘先生再次来到北京与周某商议赔偿事宜,周某此时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支付过医药费,拒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从受伤到2010年6月,刘先生一直没有聘请律师,也没有咨询律师。2010年7月刘先生决定不请律师自己到法院起诉,却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了诉讼请求。刘先生此时又生气又是后悔,气的是周某言而无信,自己一时心软相信了周某的说辞,悔的是自己没有早点找律师咨询,让专业人士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白白浪费了时间,又拿不到赔偿。

    这个案子说明,交通事故聘请专业律师的重要性!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杨健律师认为,在道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及时保全证据很重要。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讲究措施、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但不容忽视的是,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自我取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不少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司机或受害者只顾忙于事故的处理,而不注重事故现场的证据搜集,等到事故认定书下发后提出异议时,即使及时申请复核或诉讼至法院,也会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或充分的理由而无法推翻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悔晚矣。

     针对这些可能存在的问题,具体就当事人而言,事故发生后可采取以下措施:

  1、尽量保存目击者的证人证言。

   当机动车与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或同行的人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事故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所以要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这是人证。

  2、标出行人及机动车的位置。

   若伤者需要立即送至医院,而警方尚未到达现场,如有可能,可先用粉笔或可以画出痕迹的石块大概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当然,如果当事人随身携带照相机或录像机,亦可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警方

  3、接受询问时多提供细节。

   警方在做出责任认定前,通常要询问当事人。当受害人接受询问时,一定要竟可能多地提供事故发生时的和现场的细节。一定要向警方阐明自己已经尽到了谨慎注意的义务,如观察红绿灯及行使车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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