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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工伤律师电话_工伤律师公司相关-公司股权与劳动工伤法律网

  • 产品名称:工伤律师
  • 产品价格:面议
  • 产品数量:45
  • 保质/修期:1
  • 保质/修期单位:
  • 更新日期:2020-12-18
产品说明

      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发生工伤后,如何保障工伤职工及其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属获得稳定可靠地保障,国家建立起了强制性地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以社会统筹方式建立基金,对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因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以及对因工死亡的职工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职工个人不缴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和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的特点和原则.

公司是一家以法律服务为主的企业,主打工伤律师,更多产品详详情请拨打电话:18210101212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或到访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创观礼中心4号楼9楼。公司股权与劳动工伤法律网期待与您一起合作共赢,在追求低价格高效率,快速度的同时,更注重质量的保证,努力为客户做好每一件产品,做到在成长中求发展,始终保持一种尽善尽美的工作态度,满怀希望和热情的朝着目标努力。

知名工伤律师电话

      济南工伤律师解释道因为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而农民工的流动性大,正常的社会保障不能充分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据此,人社部等四部委签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规定: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专业工伤保险律所_著名法律服务-公司股权与劳动工伤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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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1。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注:但实践中多个地方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也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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