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明确规定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对于以不动产或车辆等抵押的,还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
齐鲁壹点法援智库特聘专家律师!杨娅楠律师专业从事婚姻家事财富传承、刑事辩护业务,频繁在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影视频道以及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都是频道讲解热点法律问题!2018年被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省律师协会评选为省级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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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15、无效的合同、撤销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即自成立以后都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16、打收条应当注意什么?答:①确实收到钱款或物品后再出具收条②写明收到款项的大小写,收到物品的确切名称等基本信息③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来源,如“收到xx公司支付的”④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用途,如“收到期货款”17、什么是先履行义务?答: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
山东轩鼎律师事务所是今年成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本所是一家作业从事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坚持“守法、求实、敬业、创新”的原则,努力构建学习型、思考型、创新型的律师团队!始终坚持“法律公正至上”、为客户谋取法律利益大化的执业理念,携手团结,求实创新,争创中国专业从事婚姻家事的律师事务所!杨娅楠律师,山东轩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省级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承办律师!12348中国法网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齐鲁晚报!
11、回扣条款是否有效?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刑法》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