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出纳完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贷收发存明细账;d!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填写纳税申报表;e!凭证装订,报表装订所需资料新接客户应提供公司的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产权证、租房合同)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银行单据(提现、转帐、贷记凭证、电汇、进帐单、借款单等)发票(本月1日---31日开具的所有发票记帐联)公司员工的月工资额,身份证号码,性别,名字,地址,邮政编码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收费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会计业务需要自主决定!
3.尽快明确在代理记账过程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认为,代理记账本身只是一项单纯的账务处理工作,受托代理记账人员既非委托人内部会计人员,也不是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人员,因此,受托代理人不应当同时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或审计职能!他们所能负责的只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形式上的审核,而非实质上的审核,当然也不可能深入实地去进行账实核对工作,否则,就有可能超出代理记账的范围!那么,由于委托人提供原始会计资料而生成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出现虚假或不实,自然就应当由委托人承担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中小企业代理记账价格
一是税务部门同规模较小的单位组织,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经营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联系紧密,推广工作力度大;二是税务部门本身有这方面的经验,一方面,税务部门在建制建账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另一方面,前几年税务部门曾进行过组织、督促小型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建制建账工作,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坚持下来;再有就是现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马上开展这项业务!当然,代理记账仅仅靠税务部门一家是不够的,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中介组织和机构,也应当积极开展这方面的业务,为代理记账创造必要的条件!
代理收费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就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员工,主管代理收费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是,在实际执行中,相当多的代理收费机构不符合这个规定代理收费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收费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代理收费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也是虚假的代理收费机构执行质量不乐观!会计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有些会计没有以权利发生制为基础,代理公司没有按照《公司法》计算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很普遍,代理制作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书只有基本的会计报告书,没有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告书的附注内容等代理收费业务收费标准混乱!
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
当然,如果这种虚假或不实是由于受托人的过失所造成,那么,他不仅要承担相关责任,而且还要负责赔偿因此而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专业人员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避免因信息不畅,精力所限理解不准确,而多交错交税费,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同时,本公司提供的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业务使企业达到合理税负的目的!本公司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及财务监控措施,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经营效益受损,达到效益大的目的!
一般来说,公司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复杂性、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公司是否配备专职会计师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经营管理要求高的公司,一般应单独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及时组织本公司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会计,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保证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质量!由此可见,代理记账的委托单位必须是小型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关于什么是小型经济组织,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一般可以根据注册资本、销售额、员工和资产总额等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