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网站

遗产继承纠纷_财产分配法律服务专业律师-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 产品名称:遗产
  • 产品价格:面议
  • 产品数量:256586
  • 保质/修期:1
  • 保质/修期单位:
  • 更新日期:2021-05-29
产品说明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顾问单位业务开展和增进与我所的进一步合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我所律师受到了山东省科学养生协会的认可和好评。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权利丧失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社会是由一个个作为子单元的家庭所组成,有家庭、有生活,就难免会产生纠纷!本书将主题锁定在用法律知识帮助读者解决家庭内部以及邻里之间的纠纷,从遗产继承纠纷这个方面,通过分析实践中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对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实务操作中容易产生的问题给予了解答,站在原告与被告不同的立场,以期从理解和应用两个方面对处理家庭内部矛盾以及营造和谐邻里关系给予帮助。[2]作者简介编辑候登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上述各项的具体理解,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1114条之规定,对应解释如下: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第项或第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处理;3.继承人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公司是一家以法律服务为主的企业,主打继承,更多产品详详情请拨打电话:13361001908主任 或到访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期待与您一起合作共赢,在追求低价格高效率,快速度的同时,更注重质量的保证,努力为客户做好每一件产品,做到在成长中求发展,始终保持一种尽善尽美的工作态度,满怀希望和热情的朝着目标努力。

遗产继承纠纷


再审律师咨询电话_咨询律师相关-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继承人伪造、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供应商信息
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企业信息
联系人:马主任
手机:13361001908
注册时间: 2020-01-01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rocessed in 6.652 second(s), 184 queries, Memory 5.7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