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办理标准:
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12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3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25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3)年产50万吨以上炼铁或9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4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
(5)小时制氧6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10万吨以上铜、铝、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3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0)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2)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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