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民*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属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2)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4、《农民*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7、登记前置许可或审批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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