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发生工伤后,如何保障工伤职工及其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属获得稳定可靠地保障,国家建立起了强制性地保障制度!2、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以社会统筹方式建立基金,对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因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以及对因工死亡的职工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职工个人不缴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和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的特点和原则。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2011年11月28日实施)第三十三条规定,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的,参照《条例》和本规定执行。而2019年6月1日实施的修改版的《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仍规定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显然不同意《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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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伤律师解释道因该部分的用人单位没有劳动法上的用工主体资格,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