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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工伤律师
  • 产品价格:面议
  • 产品数量:45
  • 保质/修期:1
  • 保质/修期单位:
  • 更新日期:2020-12-18
产品说明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1.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注:但实践中多个地方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也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和患有职业病后,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但对于未缴纳或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来说,职工应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工伤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是一种切实地保护和保障.对于职工及家属来说,获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是后期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有效的保护。而整个的工伤处理过程漫长、涉及的法律问题、专业问题很多,不是职工及家属个人所能应对的.我们提供:劳动关系认定的劳动仲裁、诉讼、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伤待遇赔偿、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伤待遇劳动争议、工伤待遇的劳动仲裁、民事诉讼、双重赔偿的设计和诉讼、申请政府先行支付;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职业病认定工伤、职业病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通过工伤和工伤保险的概念,我们知道工伤实际上包括工作中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注:如光照、噪声等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第五十七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同等保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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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伤赔偿律师咨询_律师相关-公司股权与劳动工伤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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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工伤律师解释道因该部分的用人单位没有劳动法上的用工主体资格,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政府采购管理,节约政府支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从2004年12月份开始,吉林省对省直单位实行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定点采购管理体制,运行期为一年。       长春鑫明印务有限公司等19家印刷企业及长春双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办公用纸企业,幸运地成为省直单位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据了解,此次定点采购企业是省财政厅代省直采购人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资质认定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确定的。   按协议,定点供应商在承办公务印刷及提供办公用纸时,要直接兑现优惠折扣和服务承诺,确定专人接待服务,提供给省直单位的税务发票必须盖有“吉林省省级政府定点采购专用章”。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将对公务印刷及办公用纸定点采购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严重的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年内不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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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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