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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园林

艺术园林

是一种依照美的规律来改造、改善或创造园林环境,使之更自然、更美丽、更符合时代与社会审美要求的艺术创造活动。园林不单纯是一种艺术形象,还是一种物质环境,园林艺术是对环境加以艺术处理的理论与技巧,它是与功能相结合的艺术,是有生命的艺术,是与科学相结合的艺术,是融汇多种艺术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园林意境是文化素养的流露,也是情意的表达,所以根本问题在于对祖国文化修养的提高与感情素质的提高。技法问题只是创作的一种辅助方法,且可不断创新。园林意境的创作方法有中国自己的特色和深远的文化根源。融情入境的创作方法,大体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体物”“体物”的过程。即园林意境创作必须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对特定环境与景物所适宜表达的情意作详细的体察。事物形象各自具有表达个性与情意的特点,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如人们常以柳丝比女性、比柔情;以花朵比儿童或美人;以古柏比将军、比坚贞。比、兴不当,就不能表达事物寄情的特点。不仅如比,还要体察入微,善于发现。如以石块象征坚定性格,则卵石、花石不如黄石、盘石,因其不仅在质,亦且在形。在这样的体察过程中,心有所得,才开始立意设计。“意匠经营”“意匠经营”的过程。在体物的基础上立意,意境才有表达的可能。然后根据立意来规划布局,剪裁景物。园林意境的丰富,必须根据条件进行“因借”。计成《园冶》中的“借景”一章所说“取景在借”,讲的不只是构图上的借景,而且是为了丰富意境的“因借”。凡是晚钟、晓月、樵唱、渔歌等无不可借,计成认为“触情俱是”。“比”与“兴”是中国先秦时代审美意识的表现手段。《文心雕龙》对比、兴的释义是:“比者附也;兴者起也。”“比是借他物比此物”,如“兰生幽谷,不为无人而不芳”是一个自然现象,可以比喻人的高尚品德。“兴”是借助景物以直抒情意,如“野塘春水浸,花坞夕阳迟”景中怡悦之情,油然而生。“比”与“兴”有时很难绝然划分,经常连用,都是通过外物与景象来抒发、寄托、表现、传达情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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