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不过在计算“年限时”,即使是在“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也是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即包括20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使用教材:
全国统一考试内容《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咨询电话:0513-8558558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手机:15251325263
联系QQ:2274620401
学费 :680元 (教材费,考试费另收)
考试时间:
每年11到12月之间报考,具体看各地财政网,第二年5月考试,具体时间以报纸公告为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报考条件: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2、高中以上学历
南通会计培训 http://www.0513kuaiji.com
http://www.0513kuaiji.net
南通建筑培训 http://www.0513jianzhu.com
南通上元教育:http://www.0513syedu.com
课程特色: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在“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经济补偿的计算,不包括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