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三)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报考要求:
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原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 2张1寸同底照片。
使用教材:
全国统一考试内容《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考试时间:
报考条件: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2、高中以上学历
课程特色:
报名热线: 0513-85585583 15251325263 QQ:2274620401
报名地址: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三楼(人民东路与濠东路交叉口家乐福旁)
关于不可更改项目——更改的票据无效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无效票据:
(1)更改三项:票据的出票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等规定的不可更改的事项;
(2)票据的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
(3)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