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网站

济南有名合伙经营合同律师法律援助_物有所值法律服务-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 产品名称:公司法律师
  • 产品价格:面议
  • 产品数量:0
  • 保质/修期:0
  • 保质/修期单位:
  • 更新日期:2021-04-10
产品说明

  法律顾问及服务单位:山东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瑞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中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欧深出国咨询有限公司湖南辉旭建筑有限公司理文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勐劢勀模具(吴江)有限公司济南宾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捷亚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李安南律师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乌海市彩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得安奇(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禹城市辛店中心卫生院、广州富菱达电梯有限公司、济南果果摄影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宏伟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惠民县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三泉中石实验仪器有限公司、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苍山县石城矿业有限公司等、山东历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临沂市河东区农村合作银行、临沂市兰山区农村合作银行、临沂市罗庄区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多家企业多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知名工伤赔偿律师法律咨询_知名法律服务电话-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4号楼29层,是山东济南高新区知名企业,公司业务联系人安南:13365318222, 期待您的来电咨询更多关于公司法律师相关信息!

济南有名合伙经营合同律师法律援助

  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有助于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审判质效,改善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李安南律师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督察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生活日报》律师顾问团专家律师,山东广播新闻频道《以案说法》客座律师,长期接受齐鲁晚报、齐鲁网、生活日报等媒体专访.

找济南有名合伙经营合同律师法律援助

  执业领域擅长办理民商事合同、公司法、人力资源、交通事故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教育背景:法学学士,山东大学!专业资格及社会团体,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工作语言:中文英文李安南擅长办理民商事合同、公司法、人力资源、交通事故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李安南律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每年均免费向社会大众提供法律咨询,并且响应山东省司法厅、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号召,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众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获得了一致好评!


济南合同赔偿纠纷律师法律援助_律师函相关-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被上诉人山东某装备公司在答辩期内未作书面答辩。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作为本案被告其住所地位于原审法院辖区辖区内,被上诉人据此首先选择被告住所地的原审法院管辖本案,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近年来,随着济南高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为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济南高新法院采用了特邀调解制度,组建特邀调解组织,不断探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建设,以提高法院办案效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律师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参与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鲜明的优势,是“繁简分流”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有益尝试.

我们推荐济南有名合伙经营合同律师法律援助


济南合同起草律师欢迎咨询_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济南知名债权债务纠纷律师_价钱实在法律服务-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个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供应商信息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4号楼29层
企业信息
联系人:李安南
手机:13365318222
注册时间: 2010-04-30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rocessed in 6.652 second(s), 184 queries, Memory 5.76 M